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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价格全年最贵?小心花式“买赠”套路!还有付定金要注意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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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双十一”的

第一波预售活动已结束

大家的钱包还好吗?



面对数不清的商品

五花八门的促销玩法

有些消费者发现预售的价格

竟比后面直付还要贵!


11月4日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

“双十一”购物的注意事项

给“买买买”的你发来重要提醒📣

下面快跟市监君一起来看!





1


“双十一低价”不可迷信

得实惠要多对比


“巨惠特卖”“全年最低”

“限时抢购”“爆款秒杀”

......

“买到就是赚到”?


但实际上,消协组织多年的价格监测和消费者投诉显示,一些商家“双十一”促销价格未必真实惠:


  • 有的商家使用的是“先涨后降”的套路;

  • 有的商家设置各种花式“买赠”,实际到手价格与平时并无差别,甚至可能是全年最贵



消费提醒

不可迷信“双十一”的所谓“价格优势”,购买前最好能提前了解价格走势,做到心中有数,除非是长期跟踪考察的商品,否则千万不要单纯相信低价宣传而盲目跟风下单。




2


促销规则套路复杂

下单前需看清楚


预售、红包、满减、优惠券等促销规则设计复杂,有消费者称“一顿操作猛如虎,一看红包一毛五”。


消费提醒

要留心商家的促销规则,了解各种优惠措施是否有“门槛”限制、适用的产品品类和范围、能否叠加使用以及售后服务措施等。


对于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标识不清以及明显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的,建议慎重选择,以免事后产生纠纷。购买预售产品,还要明确预付款和尾款的支付时间及金额、商家的发货时间、双方的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




3


限期商品谨慎囤货

“剁手”前要巧规划


面对“双十一”全年最强的打折促销宣传,很多消费者喜欢下单囤积一些日常生活用品。


消费提醒

保持理智,按需规划囤货数量,避免一次囤货过多造成浪费。建议消费者在“剁手”前先清理家里的“存货”,按需补货。


对于化妆品、保健食品、粮油调料、休闲食品等限期使用的商品,更要杜绝冲动消费,尽量少囤货或者不囤货,防止很多囤货还未拆封就已经过期,既是给自身财产造成损失,也是对有限社会资源的浪费。




4


面对促销短信骚扰

留证据且可举报


依照《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未经消费者允许推送商业信息和广告宣传行为涉嫌违法。


消费提醒

面对经营者非法推送促销信息,可保存证据拨打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共同遏制非法推送商业信息行为,维护个人信息安全。




5


直播带货良莠不齐

围观时保持冷静


当前,直播带货火热,但一桩桩带货主播“翻车”事件也引发了不少消费者的吐槽,如主播夸大功效和用极限词语诱导消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按规定公示证照信息、引诱消费者进行私下交易以及售后服务无保障等。


消费提醒

面对主播的极力推销,保持冷静,克制冲动,要尽量选择信誉高、口碑好的直播带货商家进行交易。


为保障财产安全及交易记录可循,不要脱离平台进行私下交易,不直接转账、汇款至私人账户以及通过发送付款链接页面或者扫描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




6


关注商家售后服务

有纠纷及时维权


由于“双十一”期间,交易量的增加可能导致商家不能快速发货,快递派送也会相较平时要慢,所以消费者要提前和商家明确发货时间,购买急需品、生鲜食品等要注意避开物流高峰期。


消费提醒

购物前,消费者要了解商家发货及退换货政策,保存好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促销优惠截图等相关购物凭证,并向商家索要发票或者收据。


收到货后尽量当场验货,确认无误后再签收。


发生消费纠纷时,要及时联系商家或者电商平台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的消协组织或者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








定金能不能退?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不同?

打折商品能否退换?

购物时大家是否也有这些疑问呢?


我有个问题,买的时候太冲动,付了定金,但是不想要了,这个定金可以退吗?


为让各位“双十一在逃尾款人”

擦亮眼睛、少走弯路

市监君准备了购(duo)物(shou)攻略

快一起来看!


提问

Qustions

&

解答

Answers


01

Q如果一时冲动付了定金,还有后悔的机会吗?商家收了定金不发货,又该怎么办?A

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之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


▲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同时规定:


▲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就定金而言,如果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若支付定金后后悔,可以在支付尾款后选择全额退款,从而降低损失。





02

Q定金不能退,订金、预付款、意向金等又该如何理解?A

严格地讲,订金并非法律概念。其目的在于缓解收受订金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


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收受订金的一方即使违约,仍应承担返还订金的义务。


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双方在签订商品买卖合同后,订金应及时返还或抵作价款。


总的来说,“预付款”“订金”“意向金”均不属于定金,下单前一定要仔细辨别,要注意,订金能退,定金不能退。





03

Q熬夜、凑单就是为了省点钱,却发现所谓的“活动”是某些商家先涨价再降价的陷阱。法律对“明降暗涨”是如何定义的?A

商家虚构原价、暗中提价的行为涉嫌价格欺诈,卖家构成欺诈的,买家可以要求“退一赔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消费者遇此情况应保留消费凭证和沟通记录,向电商平台或消费者协会举报并索赔。





04

Q打折、参加活动的商品一经出售概不退换,商家如此规定能获得法律支持吗?A

如果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话,不受七天时间的限制。但也不是所有商品都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保持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05

Q网购过程中如果与商家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有哪些途径可维权?A

消费者可以向购物平台申请维权,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此外,在网购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商品页面截图、购物发票、快递单、发货单等。




这些容易“掉坑”的地方

大家都get到了吗~

市监君提醒各位消费者

剁手前要三思

切勿被套路迷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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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市场监管报编辑:陈思琪校审:钱飞飞、郭子宁、陈丽雅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点赞、在看、分享!擦亮双眼,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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